(珠海市)第十五届全国中小学生(幼儿园)绘画书法作品比赛通知 http://sfhh.cn 2010年4月8日 |
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全国中小学生(幼儿园)绘画书法作品比赛珠海选拔赛的通知
各区妇联、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切实加强青少年的美育教育,促进他们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国家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今年举办以“2010年的感动”为主题的第15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市妇联、市教育局决定联合举办珠海赛区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宗旨:
本次活动旨在引导少年儿童感受伟大祖国的发展变化,描绘身边的美好生活,激发少年儿童热爱祖国和建设祖国的爱国情怀,培养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在活动中受到教育、享受快乐。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珠海市妇女联合会 珠海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珠海市青少年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三、活动主题:“2010年的感动”
四、比赛时间、参赛方法:
1、此次比赛不集中现场作画。各参赛学校(园)分散组织、严格把关,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独立创作完成,如有弄虚作假,则取消参赛资格,所得奖项无效。
2、各校(园)于2010年4月23日前将学生作品按类别(绘画、书法、摄影、设计制作等)、组别(幼儿组、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分好,在每幅作品背后注明学校、学生姓名、辅导教师姓名,同报名表一起送交市青少年妇女儿童活动中心11楼活动部,同时将辅导教师、参赛学生名单电邮至:zhouli8303@163.com
五、参赛对象:
在读中小学生、幼儿园小朋友。
以学校或幼儿园为单位报名,每单位限报20名。
每位学生只能有一幅作品参赛。
比赛共分4个组别:幼儿组、小学组、初中组、
高中组(包括职业高中和普通高中)
六、作品要求:
(一)内容:通过自己的观察和理解,以2010年的感动为主题表现少年儿童在2010年的生活与感悟,表现祖国的发展变化,描绘身边的美好生活。
(注:上届作品及以前的作品均不得参赛)。
(二) 形式和规格:
1、绘画作品不超过40×60厘米(四开大小),使用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
2、书法作品软硬笔均可,作品不超过四尺对开。
3、工艺设计作品(包括民间美术、电脑美术、陶艺、纸工及其它类型)以照片形式参赛,立体作品需要从不同角度拍摄至少3幅;同时需附送设计制作过程的简介。
4、摄影作品需送5吋以上扩印片。并附送拍摄过程的相关技术介绍。
所有参赛作品的署名权归作者所有,出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七、评选原则:
作品评选将根据独特的创作思路和符合年龄特点的表现形式为基本原则,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认真的评选,特别鼓励表达自己真实感受和表现形式具有创意的作品。
八、奖励办法:
绘画比赛:一等奖各10名、二等奖各20名、三等奖各30名;
书法比赛:一等奖各5名、二等奖各10名、三等奖各20名;摄影比赛:一等奖各2名、二等奖各2名、三等奖各3名;
设计制作:一等奖各2名、二等奖各2名、三等奖各3名;
(以上奖项评选时将根据各组别作品数量做适当的调整)
珠海赛区组委会将向获奖者颁发证书。获奖选手的辅导教师获优秀辅导教师奖。同时设珠海赛区优秀组织奖若干。
各类作品入围参加全国比赛者若干。
九、其它:
1、本次比赛不收报名费。
2、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未获奖、未入围者不另发通知。
3、凡收到参加全国比赛通知者,以学校为单位到活动中心活动部购买《中国校外教育》杂志2010年第2-3期合刊(比赛辅导专刊),“第十五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报名表”刊登在合刊上,每册12元;填写好“报名表”(复印无效)并交回活动部。由活动中心统一剪下贴在作品背面寄往北京。不贴报名表的作品全国比赛举办方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2655990 13824154910 传真:2655578
珠海市妇女联合会 珠海市教育局
二0一0年三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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