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心资讯 | 活动导航 | 活动推荐 | 表格下载 | 成绩查询 | 联系我们 | 视频欣赏
十五届绘画大赛比赛方案
http://sfhh.cn   2010年3月23日

一、主办单位: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中国校外教育杂志社

  三、比赛主题:2010年的感动

  四、参赛对象

  全国中小学生美术爱好者。按照年级分为三个大组:1.幼儿组、小学中低年级组、小学高年级组;2.初中;3.高中。

  五、比赛形式

  以绘画和书法作品比赛为主赛,以工艺设计作品(包括民间美术、电脑美术、陶艺制作等)和摄影作品比赛为附赛。

  六、作品要求

  1.内容

  通过自己的观察和理解,以2010年的感动为主题表现少年儿童在2010年的生活与感悟,表现祖国的发展变化,描绘身边的美好生活。参赛作品必须是第十四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以后的原创作品。

  2.规格

  ①绘画作品不超过40×60厘米(四开大小),使用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参赛作品须为原作。

  ②书法作品软硬笔均可,作品不超过四尺对开,参赛作品须为原作。

  ③工艺设计作品(包括民间美术、电脑美术、陶艺创作、纸工及其他类型的工艺设计作品)以照片或电子文件形式参赛,立体制作需选送同一作品不同角度的照片至少三幅参赛,同时需附送作品设计制作过程的简介,如有图片最佳。

  ④摄影作品需送5吋以上扩印片或电子文件,并附送作品拍摄过程的相关技术介绍。

  3.参赛作品版权归属主办单位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单位有权保留作品且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包括展出,在媒体及宣传资料上使用,如网站,海报,出版物等),不另付稿酬。

  七、评选原则

  在本次比赛组委会的领导下,聘请书画家、美术教育专家和优秀美术教师组成作品评选委员会负责全部作品的评选工作。

  根据独特的创作思路和符合年龄特点的表现形式为基本原则进行评选,鼓励表达自己真实感受和表现形式具有创意的作品。

  八、奖励办法

  分组设立绘画、书法、设计和摄影作品的一、二、三等奖;设评选委员会特别推荐奖若干;设指导教师一、二等奖;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荣誉证书;向优秀组织者颁发组织工作先进集体奖。

  九、比赛程序

  1.“第十五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报名表”刊登在《中国校外教育》杂志2010年第2-3期合刊(比赛辅导专刊)上,合刊每册12元。凡参赛作者需填写“报名表”(复印无效)并剪下贴在作品背后左下角。作品背后没有贴附有效“报名表”的无参赛资格。

  2.寄送作品时间:2010年4月3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

  3.作品评奖时间:2010年5月-6月。本届比赛将在适当范围内通过现场作书画评出一等奖作品。现场作书画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4.参赛作品一律不退,未获奖者不另发通知。

  5.颁奖活动拟于2010年8月在北京或上海举行。颁奖活动结束后,拟于2010年9月至2011年5月期间在全国各地举办本次比赛优秀作品的巡回展出。

  十、作品寄送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43号中国儿童中心期刊总社

  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组委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160277 (010)66160150 传真:(010)66160277

  联 系 人:韩东 赵军 赵蕾 孙婷


(阅览次数:1494次)  【  】 【告诉好友】 【关闭】   

友情链接:
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合作伙伴 | 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备案号:渝ICP备11007614号-1 公安共信息网络安全备案号:50010501500251
本网站技术支持:重庆立春文化艺术传播中心    后台管理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松鹤路108号2-16  邮编:401120 电话:023-67527534  18983085674